傾城之禍 (創19:1-38)
創19:1-38 創世記第十九章是神審判約旦河平原諸城這一段敍事的下半部份。耶和華神在前一章中留下來和亞伯拉罕説話,另外兩位「客旅」則前往所多瑪城準備執行審判。 不少人對前往所多瑪城這兩位客旅的身分進行不少探討。事實上,他們的身分確實有點神秘。一方面,亞伯拉罕遇見的這三人中,只有留下來和亞伯拉罕說話的才被稱為耶和華,而前往所多瑪城這兩位則被稱為「天使」。可是另一方面,「天使」在舊約中的用法比較闊,主要所指的是神的「使者」。「使者」有些時候擁有神獨有的權柄,因此可能是神格中多重位格的顯現。一個例子是:「天使」奉神的命令前來毀滅平原諸城,但他們卻有權柄憑自己的主權答允羅得不傾覆平原諸城中的瑣珥城。因此,似乎他們擁有與耶和華神等同的審判主權。 不過,我認為這個問題不適宜在這段敘事中探討。一則,這兩位「天使」的身分不是這段敘事的焦點。二則,父本身存在某種隱藏性,向人啟示父則似乎是子(直接)和聖靈(間接)的獨有特性。因此,舊約中神的複數顯現是否就是三重位格的展示,這也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因著以上這些原因,在這篇文章中我姑且只稱那兩位為「天使」,而不對他們的身分作進一步分析。 在天使對於平原諸城的審判之中,我們可以有以下三點觀察: 首先,天使對所多瑪城的審判是要鐵證如山的。他們起初堅持要在城內的街上過夜,就是要暴露該城居民的邪惡。 其次,天使拯救羅得一家的決心非常堅定。在整個事件中,羅得每每表現得猶疑不決。相反,是天使主動拖著他和他家人的手,半催半逼的帶他們逃離所多瑪城。倘若不是天使的催逼,恐怕羅得一家因著依戀他們在所多瑪已經建立的一切,而已經與該城一起覆亡! 第三,天使審判的主權是絕對的,他們答允羅得的請求不傾覆瑣珥。讀者可能會問:為何瑣珥能夠被保存、而所多瑪等其餘四座城卻不能?若瑣珥能夠因為羅得一家逃亡到此而得到寬容,為何他們已經在那裡居住已久的所多瑪卻不能?在此,我認為神審判主權的絕對性可能是惟一的解釋。同樣是罪大惡極的城市,神決定要即時傾覆一處、而延遲審判另一處,那是祂行事的主權。 可是另一方面,雖然我們不知原本也列在被審判的城市中的瑣珥所犯的罪有多大,不過在這事件中所多瑪城的居民所犯的惡行卻罪大滔天,絕對配受神即時的毀滅審判! 那麼他們所犯的惡行是什麼?我認為基本上是嚴重的性扭曲和像捕獵般的強暴行為。他們似乎沒有固定的性取向, 相反,從羅得自願犧牲自己的女兒來保護那兩位「客旅」這個舉動來看,所多瑪城的居民似乎是跨越性別界限的、實行完全無限制的縱慾者。並且他們視外來的客旅為施行強暴的獵物。 更可怕的是,這不是一種一時情慾和自制的失控,而是深思熟慮下的行動!為什麼?羅得一家可不也是外人嗎?為何所多瑪城的居民至此未曾加害予羅得,卻容許他一家寄居在他們中間?大概羅得和所多瑪的居民之間有某種互利的協議,保留羅得一家的性命可能對所多瑪城有某些利益。 可是,過路旅客的情況便不同了!旅客並不會長久停留,所以不會存在長期的利益關係。再者,所多瑪大概只是他們旅程上的一站,他們在此也沒有任何相識或結盟的人。作為完全的陌生人,他們在這個陌生的地方消失了大概也不會帶來什麼後果。 在這個事件中,所多瑪城的居民之罪惡完全表露無遺!或許他們的邪惡已經是聲名狼籍的了,所以在此之前從來沒有任何過路客旅會選擇路經該處的,所以這種對客旅強暴的事件大概也不會經常發生,至少可以肯定這是羅得第一次遇上這種可怕的暴行。不過姑勿論如何,羅得不可能不知道這個城市內存在的滔天罪惡!因此移居所多瑪城仍然是他價值判斷下作的一個非常錯誤的決擇。 讓我們來稍為回顧羅得至今的一些事蹟。他起初跟隨亞伯拉罕離開故鄉吾珥,繼而亦追隨他的叔叔離開當時已經居住了十年多的哈蘭,最終到達迦南地。因此他從起初便參與亞伯拉罕的信心之旅。 可是,羅得的一個明顯缺點,甚至至終成為導致他可悲失敗的致命要素,是他對世界繁榮的貪慕。 當他和亞伯拉罕的牲畜太多,以致他們因畜牧的需要而必須分開居住時,羅得選擇的是富裕和土地肥沃的約旦河平原,卻無視平原上諸城的邪惡。 其後,或許為著交易買賣的便利,羅得一家逐漸把帳栅移近所多瑪。當以攔聯軍進兵迦南,攻打背叛他們的約旦河平原上的城市時,羅得一家都被牽連在內,他整個家庭和一切財物均被以攔聯軍作戰利品擄走。不過幸好亞伯拉罕神蹟性地從戰勝後正在退兵的以攔聯軍手中救了他一家,並且奪回羅得的一切財物。 但羅得是否因此醒覺呢?他是否因為這個或許是從神而來,但至終是有驚無險的警告而不再貪戀世上繁華呢?答案是:不是!亞伯拉罕把羅得一家並他們的財富奪回來後,羅得卻從所多瑪城外索性搬進城內居住!大概因著之前羅得一向已經跟所多瑪城進行交易買賣,所以所多瑪的居民容許他一家以寄居的身分在城內居住。當天使抵達所多瑪進行審判行動時,羅得一家當時已經是城內的居民!不但如此,他的兩個女兒也已經許配給了城中的居民。明顯地,羅得已經計劃在這個罪惡之城中落地生根! 當然羅得並不是一個大奸大惡的人,他亦有美善的一面。像亞伯拉罕一樣,羅得遇見過路的客旅時,縱使他本身在所多瑪城內也只是寄居的,但他仍然願意開放自己的房屋,一盡「地主之誼」,極力邀請兩位「客旅」在他的家住宿一夜。 不但如此,既然在再三的邀請下兩名「客旅」搬進了他的家,羅得便有責任保護他們的安全。羅得視他這個責任非常認真,甚至在他以為再無其他出路時,他甚至願意犧牲自己兩個女兒來保護這兩個陌生人!保護客人抑或是保護自己的女兒?誰應該是更重要的?當兩者或許不能同時做得到的時候,他應該如何決擇?羅得的選擇是否同時也暴露了古代東方人輕視女性的文化? 無論如何,羅得這個決定終究仍是不對的。不過選擇固然是愚蠢的,但卻的確反映了他對投宿在他家的客人的責任之重視程度!況且,除非他交出這兩位客旅,否則,面對整個城市內差不多是全部的居民的威脅,羅得單單一個人能夠作得了什麼?除非是神的介入!當然,從這段敘事中我們得知,這正是緊接要發生的! 天使在最緊迫的一刻介入,保護了羅得的一家,並且給予他們直至天明的時間執拾所有可以隨身攜帶的東西,因為天明的一刻,便是天使要傾覆所多瑪城的時候。有趣的是,天使要毀滅的不只是所多瑪, 也包括約旦河平原上其他四座城市,明顯地所多瑪的邪惡是普遍地存在於平原上的所有城市內。 羅得兩位未來的女婿不相信羅得的説話。衝擊羅得一家的暴徒雖然差不多包括了整個所多瑪城的所有居民,但似乎這兩位未來女婿並沒有在內。若然他們相信羅得的説話,他們原本因羅得的緣故,生命也可以被保存的。可是至終他們不信,結果放棄了生存的機會。這事件也對羅得和他兩個女兒帶來嚴重影響! 天使再三催迫下羅得仍然是猶疑不決。他究竟在猶疑什麼?他懷疑神是否真的要毀滅整個城市嗎?或許他是在考慮,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在滅城的災禍中仍然可以保存他在城內的一切財富。到此刻,對現世繁華的戀慕始終仍然是羅得的致命傷! 天使被迫必須拖著他和他家人的手,才能強硬地把他們帶離所多瑪城。天使的吩附很發人深省。不能回頭看當然不是禁止人的好奇心,而是最直接的嚴厲警告-在對物質繁華的依戀和生命保存之間,羅得一家必須作出選擇!可悲的是,我們知道羅得的妻子的結局。 經歷了這次驚天動地的可怕事件後,難怪羅得懼怕非常。不過他應該不可忘記,他和兩個女兒能夠仍然存活,是神恩典下對他們的拯救。可是我們發現羅得似乎並沒有產生什麼信心,他並沒有多少信靠那位在滅城之禍中拯救他的耶和華神! 他懼怕停留在他逃到的瑣珥城,所以他和兩個女兒最終離開瑣珥,遷到山上離群獨居。為何羅得懼怕在瑣珥居住?大概和當地的邪惡文化無關。他當初沒有懼怕所多瑪城的罪惡,大概他也不會懼怕瑣珥城的情形。他懼怕的大概是瑣珥會跟所多瑪一樣遭到滅城之禍!但天使不是向他保證了為著羅得的緣故,不會毀滅瑣珥城嗎?似乎羅得擔心天使會出爾反爾,他對神似乎沒有多少信任可言。 遷移到山上居住是羅得一生中或許是最後的一個嚴重錯誤。他妻子已經變成了一根鹽柱、已經死了。他的兩個未來女婿也沒有跟他們逃了出來。現在只剩下羅得和他兩個女兒,如何能夠產生後代? 古代東方文化非常重視傳宗接代,所以羅得兩個女兒的憂慮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他們沒有選擇「冒險」重回天使曾經承諾不會傾覆的瑣珥城。他們也懼怕遷到其他的社群,或許是因為平原諸城的遭遇,附近的民族已經視羅得一家為招徠禍患的原因。最後,羅得的兩個女兒選擇了一條非常錯誤的路!摩押人和亞捫人就是從這次亂倫事件中出來的。 有關羅得的敘事便在此終結。他的一生說明了一項很可怕的真理:人縱然處身在神百般的恩典中,但他的價值觀和他的決擇仍然可以促使他從恩典中墜落。羅得的決擇和他可悲的結局就是一個最清淅的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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