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落、恩典與懲罰 (創3:1-24)
亞當和夏娃終於在分辨善惡樹的測試下失敗了,但是奇怪的是:他們的眼睛果然明亮了,並且看到從前看不到的實況-赤身露體!這是否表示他們獲得了從前沒有的智慧,現在才懂得分辨善惡,明白到赤身是一樣羞恥的事?
要明白這當中微妙的變化,我們必須回到這個基礎性的原則-在神以外,再沒有任何獨立於祂的善惡標準。因此,人在吃禁果前和吃禁果後,仍然是被規範於同一的和唯一的善惡原則,並且人對善惡的分辨能力並沒有改變。
那麼,到底是什麼改變了?答案是人所處身其中的處境:在犯罪前,人是處身在善的實況中理解什麼是惡,惡是一種認知上的定義,是一種潛在的可能。但在犯罪後,人所處的處境改變了。人現在身處的,不再是善、而是惡的實況。惡已經由一個潛在可能實現成為一種實況。
這好比一個醫生明白毒癮的原理,和一個癮君子身處毒癮苦海之中之間的分別。對毒癮的認知:前者的是客體化的、知識性的、後者的卻是主體化的、經驗性的。
叛逆首先帶來的,是羞恥。羞恥的心理產生了一種強烈的慾求:隱藏!就好像一個人在犯了罪後,縱使所犯的罪是暗中作的、沒有人知道的,但他仍然會逃避與其他人的眼目接觸,害怕被別人察覺到任何異狀,心中強烈渴望的,是隱藏在千千萬萬正常的人之中!
因此,犯罪前人處身在善的實況中,他看到的是一個能夠反映神榮美的創造-人美麗的軀體。在完全沒有隠藏的慾求下,這個軀體是完美的、並沒有什麼缺欠。但是犯罪後,人處身在惡的實況中,他忽然察覺到這個軀體竟然是赤條條的,因為在犯罪帶來的強烈羞恥下,他突然發覺到這軀體上,並沒有任何東西讓他可以隱藏自己-這是一個沒有任何遮掩、赤祼祼的軀體!因此,由羞恥而來的隱藏慾求,使人對自己軀體的觀感,也產生了強烈的變化。
墮落故事中的第二個主題,是罪的性質。既然「善」的性質是指被造物在被造界中發揮其被造的功能,那麼,惡便是被造物把其被賦予的功能,發揮在錯誤的用途上。換句話說,惡不會有自己獨立的本質,惡永遠只能依附於善之上,因為惡是善的一種扭曲。
在亞當、夏娃回應神質問的對答上,惡的這種性質充份反映出來。
神質問亞當:「你是否吃了我禁止你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這問題需要的回答其實非常簡單:只需要一個簡單的「是」,並且懇求寛恕。神質問夏娃:「妳作的是什麼事」?這問題需要的回答也非常簡單:坦白承認她竟然不信創造她的神,卻把信任誤放在蛇之上,並且懇求寛恕。
可是,亞當和夏娃卻是如何回答神的質問呢?他們有沒有迴避了神的問題呢?沒有!亞當與夏娃均承認了他們確實是吃了禁果。他們是否揑造事實來逃避責任呢?沒有!他們所説的每一句說話,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可是,這正正就是罪的可怕:正如惡是善的誤用、罪就是對真理(真相)的扭曲!亞當與夏娃並沒有説謊,他們所説的都是事實。可是,透過對事實中不同要素的不同強調,亞當與夏娃扭曲了事件的意義。
神要求亞當的,是他承認犯錯的責任。但亞當在他的回答中,卻透過強調事件中的某些元素,而把責任轉移到別人身上-「祢造給我的女人」!亞當確實犯錯,但是責任是在給他禁果吃的女人、和創造女人給他的神身上!亞當卻毫不提及他自決的責任。同樣地,夏娃也把責任轉移到引誘她的蛇之上。
在這𥚃,罪可怕的真相被充分揭露出來:透過對事實的扭曲,人企圖逃避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並且把事實真相濫用在一個邪惡的用途上:合理化錯誤的決擇與行為。並且,在這𥚃,我們更看到惡的本相-就是被造功能的扭曲以及被造關係的破壞:夫妻關係按創造主的旨意,原是「二人成為一體」的最深聯合,但現在看到的,卻是為求自保,而出賣原本是應該為其捨己的那位最親密的伴侶!
這個敘述段落中的第三個重點:是罪的現世性後果。不錯!神是慈愛、願意寬恕的,並且祂也確實立即宣佈了救贖的出路。對夏娃,神宣告「女人後裔」的應許。女人在人類始祖墮落的經過中佔上關鍵角色,她的罪責是無可推諉的。可是,在人類得贖的未來,女人卻同樣擔當一個關鍵角色!救贖者並不是由天超然地降臨,相反地,他被稱為「女人的後裔」,是透過女性生育繁殖下,將來要出生的人類中的一位成員。因此,作為女性天職的生育,竟然被賦予了間接的救贖意涵!
可是,罪債雖然可以被赦免,但罪在地上仍然遺留下一些後果,或許這是對人犯罪的現世性懲罰。「女人的後裔」這應許預設了女性生育的天職,但神卻宣佈了要加增女性生育的苦楚。因此,在應許的盼望中混合了痛苦與代價,這反映了神在慈愛中的公義本性。
神對亞當也宣佈了現世性的懲罰。男性的天職原是要養家活兒,但現在維持生計已經變成一項困難重重的責任-人要汗流夾背才能從地裏得到糊口的。可是,在痛苦之中神同時宣佈釋放-就是死亡!在「女人後裔」應許的背景下,肉身的死亡不再只是一種懲罰,它同時是一種恩典,因為它標示了人在世上勞苦的終結。到了「麈歸塵、土歸土」的一日,人的靈魂將在救贖的應許下得生,而人的身體將從世上的嘆息中得到釋放。
神既然是永恆中不可分割的獨一真神,祂慈愛與公義的本性也是不可分的。我們必須要知道:人的罪雖然可以被赦免,但罪的後果,有些時候是會伴隨我們一生之久,成為我們活在世上時的一種無法逃避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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