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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別-重新的叛逆(創10:1-11:26)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May 20,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May 20, 2017

創10:1-11:26 創世記第十章記載了挪亞三個兒子所產生的後代或民族名單。閃的後裔大致上是亞洲的民族,雅弗則是歐洲民族之始祖,而含的後裔則是非洲和部分近東民族。各族的分佈部分地是根據他們的方言,因此描述的是巴別塔事件中人類口音變亂後各族四散的分佈情形。 在含的眾兒子中,迦南是後來迦南地上不同民族的共同祖先。正如在上一段的分析文章指出的,迦南大部分的後裔,在隨後的年代中,在宗教與文化方面均發展成非常邪惡的民族,終於在約書亞的年代遭到神嚴厲的審判。 此外,在閃和含的後裔中,各有一人是和巴別塔的事件有關的。 閃生了亞法撒,亞法撒生了沙拉,沙拉生了希伯。希伯生他的長子時,為他命名法勒,就是分的意思,因為那個時候,人開始散開四處分地而居。另一方面,我們知道人類在洪水後一直都過著群居的生活,直到了巴別塔事件後人才散開全地。因此,從閃的族譜上,我們知道巴別塔事件是發生在洪水後的第三代之時候。 在含的後代中跟巴別塔事件有關的是寧錄。他是含的孫子、古實的兒子。跟上文的希伯年代相約,都是洪水後第二或第三代的人物,時間上大概亦在巴別塔事件前後。 據創世記所記載,寧錄不但是一個建城者,他也是一個王國的建立者。他建立的第一個王國位處於包括巴別的示拿地。巴別即巴比倫,乃巴別塔事件發生之地。 寧錄在建立了位處示拿地的王國後,他再到了亞述一帶之地建立另一個王國,並且建造尼尼微等古城。 歸納以上的觀察,可以推測得到有關寧錄的事蹟:他生於洪水後第二代的時期,曾經在示拿地稱王,並且建立了一個王國,但當在他王國境內的巴別地發生了巴別塔事件後,天下人民四散,寧錄於是離開了巴別地,遷到了亞述一帶之地,建立他的另一個王國。 這個重建的背景很能幫助我們理解寧錄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人。所謂「英雄」與「英勇」,指的可以是正面的勇士和勇猛,也可以是負面的兇狠和殘暴。我們知道寧錄是一個王,不是一個獵人,所以「獵戶」這詞所形容的,也可能是負面的獵取和壓搾。若取以上負面的意義,「在耶和華面前」意思乃是目中無神、恣無忌彈、無法無天。 當時全體人類仍然聚居一處,寧録極可能是他們的領袖,他們遷移到了示拿地的巴別,寧錄便在那𥚃稱王,建立包括當時全體人類的第一個王國。可是,寧錄乃是一個極兇殘的暴君,他在神面前無法無天的邪惡,為他換來遺留在歷史上的一個傳奇性惡名。 整體人類可能是在寧錄的統領下漸漸陷入罪惡之中,但也有可能寧錄只是反映了當時世代普遍的邪惡現實。不論如何,在巴別地所發生的巴別塔事件,乃是人類在洪水後重新的大規模叛逆。究竟在巴別塔事件中發生的是什麼事? 在創世記第十一章的記載中,有三項要素特別明顯。 首先,人類當時仍然聚居在一起,他們一起向東遷移,他們一起在示拿地停留下來,他們一起要建造龐大的巴別城,以建立一個宏大的人類王國。這清楚地與神吩咐人的命令背道而馳。神的吩附是要人散居全地,代表神管理好大地,而非集結人口以鞏固、加強人類王國的實力。 這便牽涉到第二個重點:人在大地上的位分問題。人原本是創造主在地上執掌管理權柄的代理,因此,他專崇及宣揚的,是他所代表的背後的神權,而非他自己。但在巴別塔事件中,人類透過宏偉的工程所要傳揚炫耀的卻是人類自己的名。這舉動乃是一種叛逆-作為代理者的人,拒絕了自己代理的身分,進而自我提昇至要成為大地主人的地位! 巴別塔事件顯露的叛逆,不單單在於人拒絕他代理者的身分,人甚至拒絕他作為被造物的位分-他要把巴別塔建造成塔頂通天!這不純綷是炫耀人的建築技術,更是要直接挑戰創造主的超越性!天一向被視為唯獨屬神的境界,但人要藉巴別塔直登此境,要與位居天上的神看齊,直接挑戰創造主與被造物之間的無限分界! 巴別塔事件簡直就像是伊甸園中墮落事件的重現!它們似乎都標示著歷史剛剛開始便遭受嚴重挫敗的事實。首先,兩者都發生在一個新天地的開始時刻:伊甸園事件是發生在剛剛被創造的全新大地上,巴別塔事件則發生在經洪水洗刷後的更新大地上。再者,兩次叛逆事件都反映了人拒絕他的被造位分,要僭奪唯神獨有的特權:在伊甸園中人要取代永恆中獨存的神,自作善惡判斷的終極標準。而在巴別塔事件中人要登上神所處的境界,並要與神看齊。 這是一個非常可悲又可怕的歷史發展,距離洪水事件只有兩、三代的時間,人類已經從敬虔的第一代-挪亞淪落到如今這個地步。這是否顯示了這乃是歷史的必然結局?是否表明了彩虹之約的失敗?不錯,神揀選了閃,但對於普世的重新墮落,揀選閃族對此又能起得了什麼作用?在彩虹之約的自我約束下,眼見人的罪惡本性再次泛濫,神又能夠作何回應? 答案是:神變亂了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語言彼此不通,在無法溝通下,他們只有停止了巴別城與巴別塔的建造。並且既然已經無法互相理解,聚居一起也已經沒有什麼作用了,於是他們便各自離開,分散全地,在各處逐步形成不同的民族與國家。 不錯,在彩虹之約的自我約束下,神不能再次執行全球毀滅性的審判,但神卻用另外的辦法制止了人類原本已經失控的叛逆發展,藉限制人類先天的能力,來減少他們因此能夠帶來的破壞,以阻止人類盲目瘋狂地向滅亡沉淪上直闖。 事實上,在創世記第十一章有關閃族後裔的族譜上,我們也發現到神為阻止罪惡完全失控而運用的這個策略。若果該族譜中人物的壽命反映了同代人平均的壽命,那麼我們可以發現到兩次人類壽命的突減,而兩次都發生在整個人類完全叛逆的年代: 洪水的年代-彩虹之約保證下,神不會再施行全球性的毀滅審判,但人類的壽命卻突然減半:由洪水前九百多歲降至洪水後五百多歲。 巴別塔的年代-除了變亂口音外,人類的壽命也由五百多歲突然減半成為二百多歲。 洪水後的歷史,由一次大規模的叛逆事件作為敍曲,而神雖然作出相應的回應行動,但人類犯罪的程度只是受到限制,人的叛逆本性卻沒有絲毫改變,一切顯示的似乎仍然是暗淡無光的歷史前景。有什麼東西可以為歷史帶來一個轉機? 答案乃在閃的族譜中:閃的族譜並不是完整的,相反,它只是片段的,只指向他拉的直線血源發展。他拉是誰?他就是亞伯蘭的父親。從亞伯蘭開始,神、人相交的歷史將邁進一個新階段,一切對未來的盼望將要全部植根於亞伯蘭身上! 因此,洪水後的歷史雖然是以挫敗開始,但它仍然是指向充滿盼望的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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揀選之始(創9:18-29)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May 17,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May 18, 2017

創9:18-29 在洪水後,挪亞作了一個農夫來,並且裁種了一個葡萄園。這一個段落記載了挪亞酒醉後失態的事、及他三個兒子的不同應對。本段的重點不是挪亞酒醉的錯失,而是人格的質素和神揀選主權之間奧妙的關係。 在三個兒子中,明顯地含是最差勁的一個。看到父親赤身的醜態,這個小兒子非但沒有幫助父親,反而走到帳棚外告訴他的兩個哥哥。相比之下,閃和雅弗的反應便完全不同,他們要幫助父親,但因對父親的尊重不欲看到父親赤身的醜態,便倒退進父親的帳棚,背對著把衣服搭在他的身上。 不過,挪亞酒醒之後對三個兒子的祝福或咒詛,卻是一件很叫人摸不著頭腦的事情。對父親不敬的是小兒子含,但為何挪亞卻把咒詛集中針對含的兒子、即挪亞自己的孫子迦南?並且,閃和雅弗同時都對父親尊敬,但為何神唯獨被稱爲閃的神(即是説神要和閃建立特殊的關係)? 我想這事件反映了一項原則:一個人格低劣的人,必定不被神看中。但一個人格高尚的人,反過來說卻又不一定會為神所揀選。歸根究底,揀選完全是神絶對主權的行使。 挪亞酒醒後所作的宣告,連結了人生命質素的責任和神揀選的絶對主權這兩項真理。 含的行為反映了他人格之低劣,因此神不會揀選他。在沒有與神同行及得神特別的保守下,含的後裔大多都漸漸遠離了神。其中最可怕的一個例子,是含眾多兒子中的一個-迦南。迦南的後裔即將來迦南地上的原居民,因為他們極度邪惡的宗教文化,在約書亞的年代,神透過以色列人的手執行了差不多是滅族的審判。而部分逃過滅族命運剩餘下來的迦南人,大部分時間均淪為以色列人的奴隸。挪亞有關於迦南預言式的宣告,無疑就是神對含之不孝舉動的報應! 另一方面,閃與雅弗的行為均反映了對父親的尊重,但神只揀選了閃。神被稱為「閃的神」,即兩者建立了個人的同行關係。神選擇了閃族,將來要在神對普世的計劃上擔上一個重要角色。對閃族的揀選反映了神在歷史中行動策略的改變。洪水後訂立的彩虹之約,確保了人類的罪惡無論有多大,大地仍然會被神保存到祂所命定的歷史終點,因為在洪水後神開始了揀選的行動。透過對人的揀選和神積極參與個人及民族生命的建立,神把一個洪水前並未存在的盼望帶到洪水後的新世代中。 但閃族在洪水後的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和塞特族在洪水前的世界所扮演的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塞特族過往的失敗,不會重現在閃族未來的命運上?答案是:對閃的揀選只是一個開始,它是以後數千年歴史中一連串相關揀選之起首,亦是神偉大救恩歷史的敍曲。可是,這當中的詳情卻要留待以後的分析文章才能加以探討。 另一方面,雅弗雖然並不是神所揀選的,但他卻在一般意義上仍然是蒙福的一族:挪亞預告將來雅弗後裔必定擴張地土。並且,神必定「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裏」。這可能有兩個解釋: 住在閃的帳棚裏,是指雅弗後代勢力的擴張,甚至將要佔據閃族人的地域。可是,若果這個預告是這個意思的話,雖然說雅弗明顯地是蒙福的,但卻很難説閃是兩兄弟中特別蒙神揀選賜福的一位。 因此,或許第二個解釋更為可能:雅弗不但在地域上擴張,也因和閃族人的相交而認識接納了閃族人的信仰。「住在閃的帳棚裏」所指的,或許就是在與神的關係上,閃與雅弗將成為一家人的意思。我們知道雅弗的後裔多為歐洲的種族,事實上這正是歷史隨後的發展。 就這解釋上而言,雅弗將要透過閃而最終得到神的祝福,就好像地上萬族都要因亞伯拉罕而蒙福一樣。因此,對閃的揀選,可以說是以後亞伯拉罕之約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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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之約 (創8:20-9:17)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May 17,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May 17, 2017

創8:20-9:17 洪水後是一個新世代的開始,人類從一個敬虔的家庭重新開始。但是有什麼可以保証敬虔的挪亞一家,不會重蹈古時亦曾是敬虔的塞特一族之覆徹?答案是:沒有。事實上,人類罪惡的本性並未曾因洪水的洗滌而清除。相反,從創世記以後的章節得知,人類叛逆的本性很快便故態復萌,一代人對神的敬畏並不能保證以後各代的敬虔。因此,洪水後的世界仍然是一個會逐步邁向沉淪瓦解的世界。改變的不是世界的本質,而是神在這個將來肯定會重新墮落的新世界中的行事方式-這就是彩虹之約的意義。 在彩虹之約中,神保証祂不會像剛才所作的,再次用洪水毀滅世界,但創世記的作者卻立即指出人從小心𥚃就懷著惡念。因此,彩虹之約確保的是神的容忍,而非人性在洪水後能夠有任何正面改變。 神在彩虹之約中向整個被造的大地保証,無論人的罪惡有多大,世界仍然能夠存留到歷史終結的一刻。沒錯,大地仍然有它完結的一日,但這是神從創世以來對普世所定的計劃。在彩虹之約中,神確保人類的罪並不會改變這個旨意。為什麼神要容忍人類定必重現的叛逆?我想答案是因為神不願一人沉淪,衪定意要給予人類充足的悔改機會。若是神在祂的公義中對每一個罪惡滿盈的世代,都執行像洪水那樣之即時毀滅性的審判,歷史將不可能發展到神為它所命定的終局! 可是,要對罪人寬容,要給普世人類充足的悔改機會,這將意味著必須容忍地上罪惡的繼續存在。有時大地上的罪行到達了無法無天的地步,但神仍必須忍耐,就算在某些情況下是要執行審判,也必須是地區性有限制的,而不是全球性的毀滅。因此,在神對罪人的寬容下,地上的邪惡問題在現今這個世代中是沒有辦法完全解決的,罪惡的存在成為人類歷史中人必須接納承認的現實。所以,當一個義人在一個邪惡的世代中為他的敬虔受苦被排擠時,他知道他所受的苦是具有救贖涵意的-就是為普世邪惡的人能夠有更多悔改機會而付的代價。 在彩虹之約中神重新確立人在新的大地上的管治權,可是整個大自然已經今非昔比,墮落前萬物之間的和諧已經不再,相反,自然界已經成為了一個弱肉強食的殘酷世界。當神在彩虹之約中要確立人生命的神聖時,祂宣告殺害人性命的,無論是人是獸,神都必定追討。獸並非人,並沒有道德意識能力。因此,若這個宣告不是一種語言的表達方式的話,它便反映了一個人、獸之間已經不再和諧的世界。 我們不太清楚大自然這種改變是在什麼時候發生的,不過極可能和始祖在伊甸園的墮落有關。可是對於一個人的叛逆如何導致整個大自然運作原則之改變,我們卻所知不詳。不過,這種改變卻典型地反映了罪之本質-就是對被造秩序和原初本質的扭曲。 「管治」在這個新的現實中有了新的意涵。在一個危機四伏、對人類已經不再友善的大自然中,有效的管治必須包括了對被管治事物有效的駕馭-「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並且,在弱肉強食的自然界中,作為管治大地的代理者的人類,被賦予大自然中食物鏈之最頂尖位置,這是一個在新現實中治理權柄的新記號-象徵了人的位份超越自然界中一切在他以下的生命。 可是正如在創世之初,人在原初和諧世界中被賦與的是一種代理權柄一樣,人在新的現實世界中被賦予的也是一種代理權柄-人被授權執掌的是創造主獨有的權柄,因此代理者不能僭越兩者之間的區分-一切的活物均可成為人類的食物,但一切活物的生命仍然只終極地為創造主所擁有。因此,人可以隨意食用他所代管的任何活物,但他卻被禁止食用活物的血,因為血象徵了生命,而一切的生命唯獨為創造主所擁有。 這情形其實和伊甸園中原初的情況相似:人可以自由食用在園中他所治理的一切樹木上的果實,但人卻被禁止食用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實,因為該樹象徵了唯獨創造主擁有、對善惡判斷之絕對標準。作為受造物,有些權柄是人永遠都不可能擁有的。血和分辨善惡樹,都具體地表達了這項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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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浩劫與方舟代贖 (創7:1-8:19)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April 30,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April 30, 2017

創7:1-8:19 創世記只用短短的幾節經文便交待了挪亞建造方舟的情形,但是事實上,建造的工程非常浩大。方舟的體積非常巨大:長438英尺、寬73英尺、高44英尺。先不説古代的技術如何能夠製成如此巨大的木製結構,只消想想挪亞一家八口如此小的人手,如何能夠完成如此巨大的工程,這已經是一個很神祕的事情。或許他們曾聘請其他人手或工匠協助,但我們對此沒有任何資料。 要完成這項浩大的工程,所需的時間必定非常的長。神曾宣告縱然人性已經全屬血氣、地上已經全是強暴,但人仍然可以有120年的時間。這大概便是挪亞建造方舟的時間,亦是他向普世的人發出警告的最後機會。 120年的時間並不短,事實上人若要臨崖勒馬、在災難來臨前及時回轉是仍然有很多的機會的。但正如他的曾祖父以諾在世時的情形一樣,挪亞在120年之間不斷發出的警告,同樣是起不了任何改變。人們仍然是不信、甚至恥笑挪亞建方舟的行動,他們繼續犯罪、完全沒有任何悔意。結果,120年漫長建造方舟的時間過去了,方舟終於完成。在人們嬉笑聲中,挪亞一家和所有一對一對的生物都進入了方舟內。然後,洪水終於來臨,洪水的出現並不是突然發生的,有關它要來臨的警告已經被宣告了整整120年之久!只是人們從來沒有聼進耳中,結果普世的人在驚謊混亂中被洪水毀滅了。 洪水的審判反映了人原本從神所領受的形象和承擔之責任的關鍵性。人被造時是被賦與神的形象的,因此人在被造的大地上代表神管治萬物。在創造之初大自然對於人來說是友善的,因為大地服在人的治理權柄下,聽命於人、並效命於人。 可是,罪破壞了這種人與地的關係。罪是人性中善良本質的虧損,因此,罪惡越大,他裏面善的本質越被破壞,他便跟至善的神越不相似。隨著逐步喪失神的形象樣式而來的,是人亦逐步喪失對大地的治理權柄。 當亞當在伊甸園中的善惡決擇上選擇叛逆而墮落後,神在宣佈刑罰的同時亦宣佈了雛形的救恩。在人裏面神的形象雖然受到了破壞,但在救贖的應許中它得到某種程度的修補。所以,大地雖然不再像從前那樣對人完全的友善,雖然地上會生出荊棘和蒺藜來,雖然耕作變成一種苦差,但經過汗流夾背的辛勞後,人仍然能夠從地裏得到養生的所需。人對大地的管治權柄雖然受到虧損,但仍然沒有完全喪失。 但人與地的關係在該隱身上進一步惡化。該隱所犯謀殺親弟的罪行非常嚴重,以致他完全喪失了與神的相似性。在該隱身上已經不再殘留任何神的形象和樣式,他對大地的管治權柄亦隨之完全失去。所以地不再為他效勞,他種地,地不會給他任何收成,該隱必須在大地上飄流一生。可是,神並沒有立即施行該隠該受的刑罸-以命償命的死刑,神宣佈的是一種緩刑。雖然從此一生流離飄盪,但是該隱仍然被允許可以在大地上繼續存活。 人與地的關係最後完全的破裂是發生在挪亞的時代。洪水前的世代之罪惡已經達到無法無天的地步,到了這個階段,原本是管治大地的人至此竟然連在大地上存活的權利也被神恥奪!這是一件極其可怕、亦極其可悲的事情。試想想:沒有靈性、沒有意志、被人管治的禽畜尚且有權利生存於大地上,但位份處於被造萬物之高峯的人類,原本是大地之管家的人類,竟然連在大地上存留這個權利也失去! 說到禽畜,牠們也跟人類一樣在洪水的審判中覆沒,這並不是牠們的錯,因為牠們根本沒有犯罪的意識能力。牠們的毀滅,完全是受到人類罪行的牽連所致。就正如一個國王是一個國家的代表,他的決定和他的行動往往都影響著整個國家內的人民之禍福。同樣地,作為大地上受托的管家,人的所作所為亦關係著萬物面對的命運。人滔天的罪惡換來滅世的災難,而除了在方舟內被保存留種的,一切的生物都被牽連入內與人同時面對這埸毀滅審判。我相信,將來人要向神交待的,不但是己身所犯之罪,也雖為把災劫牽連到萬物身上向神負責。 在方舟內被保存留種的一切生物,都是一對一對的。每種潔淨的生物一共有七對,不潔淨的只留一對。可是到這一刻為止,我們仍然未清楚是什麼釐定潔淨與不潔。完整的潔淨規條是要到了摩西的時代才在西乃律法中頒佈。因此,在挪亞那麼遠古的年代,我們很難確定當時的潔淨觀念究竟已經成形到什麼程度。 可是,在方舟內各種被保存的生物之間作出這種區分,郤對當時的歷史處境很有意義。潔與不潔的區分是屬靈群體能夠保守其忠誠敬虔的關鍵。洪水前的世代罪惡失控的導火線,是原本是敬虔的塞特族群不再重視他們聖潔的身分,與邪惡的該隱族群通婚。這種跨越族群的婚姻導致原本分別為聖的屬靈群體被世界的罪惡同化,失去了他們獨特的存在功能。 因此,潔與不潔、及其象徵的道德上的聖潔與罪惡之區分,關係著人類未來的成與敗。人類要有一個新的未來,必須要重新持守與世界有別的聖潔,不能重蹈洪水前塞特一族之覆轍。 我經常在想,挪亞一家在方舟內一年多的時間是什麼樣的一種經歷。我發現到,方舟在洪水事件中似乎帶有替代性救贖的意義。 首先,要拯救挪亞一家、或是要在洪水災難中保護他們一家,神大可把他們從大地上接走,在洪水過去後再把他們送回地上,這不是比方舟之法更簡單直接得多嗎?事實上,以方舟來保存生命這方法其實非常笨拙,絶對不是最有效率的途徑。但神為何仍然選擇這方法?我想關鍵原因是:方舟展示了神拯救人類的籃圖。 在方舟的拯救方法下,挪亞一家其實並沒有逃離審判的場景,某種意義下,他們是經歷著審判中的狂風暴雨,只是這種經歴是間接而非直接的,因為他們是被保護在方舟之內。親身直接經驗神可怕的憤怒的,是方舟,不是挪亞一家。 這便開始了神拯救人類的典形原理-替代性的救贖。在神的審判下,沒有人能夠逃離神的憤怒,甚至挪亞一家也不能。挪亞「在他那個世代」中是一個義人,即是說,他的義是相對性的,歸根究底他仍然是一個罪人,按照絕對的公義而言,原是應該被包括在洪水要毀滅的範圍中的。 可是,縱然是罪人,但畢竟挪亞是一個與神同行的敬虔之罪人。方舟替代了挪亞及他的一家去親身擔當了神在審判中可怕的刑罰,方舟的確真實地在洪水中浮沉起伏,直接經歷著狂風的吹打和巨浪的撲擊。 挪亞一家為何能夠被保存?神的恩典是不消多說的了,但同樣重要的是人的信心。在建造方舟的漫長歲月中,挪亞承受著人們對他的嘲弄,他必須堅信神所宣布的洪水將來必會來臨,這是一項長年累月的信心持久戰。 到了進入方舟內,在洪水中浮沉的一年多之間,雖然説是被保護在方舟之內,但是這仍然是一場驚心動魄的經歷。例如:偌大的以木材製成的方舟,是否真的能夠承受竟然連世界最高的山峰也淹沒了的洪水之冲擊?這麽大規模的洪水造成的波浪,不難想像會有多厲害,在搖晃不定的方舟中絕對不是説笑的事情。尤其重要的是方舟甚至不是一艘船,它只是一個巨大的盒子,並沒有裝置所有船隻都會設有的舵!所以挪亞甚至沒有方法控制方舟飄流的方向。方舟不是航行在洪水之上,而是在洪水上不受控制的飄流。挪亞沒有舵可掌,惟一可以㧓緊的是神的承諾。他必須把信心投向神之上,完全把他一家的生命交托在神的手中。 在方舟的拯救中,展示了神將來在歷史中救贖的所有重要元素:替代性的受刑、被救贖者被覆蓋在救贖者內、及被救贖者對神救贖的信靠。這一切不正正就是十字架救贖的原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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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世代的終結 (創6:1-22)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April 29,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April 29, 2017

創6:1-22 在創世記上一個段落中,我們從瑪土撒拉的命名中隱約了解到,世界已經逐步走上一條邁向滅亡的不歸路,並且我們也猜測到塞特一族起初的敬虔已經不再。可是我們卻不清楚是什麼原因導致世界的急促淪亡。 然後,現在這一個段落中,創世記的作者告訴我們,引來大地上的罪惡失控的導火線,是「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之間的婚姻。 對於「神的兒子們」指的是什麼,歷史上存在不同的解釋。傳統猶太教認為指的是天使,尤其是墮落了的天使。這一種解釋有一定的根據,因為天使有時的確是被稱為神的兒子的。 可是,這觀點存在兩個難題。首先,耶穌指出,天上的使者是不嫁也不娶的。天使是一種靈體,沒有物質的身體,並且沒有性別之分,因此婚姻和交合生子似乎不是他們一般會做的事情。 退一步來説,就算天使一般都不會有婚嫁,但是否就等於他們沒有這些能力?有些猶太傳統認為,這些事情是墮落了的天使刻意敗壞人間文明秩序而作的行動。可是,我們要反問:就算退一步姑且接納純靈體的天使是有能力和人的女子交合,但既然惟獨創造主能夠創造出生命,那麼這種違反靈、物兩界定律的交合,如何能夠生育出後代?況且,本段的敘述清楚地指出,這些婚姻的出現,是因為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們美貎」。因此,物質上的情慾,而非刻意敗壞人間秩序,才是觸發這些婚姻的主因。縱使假設墮落的天使有能力與人的女子交合,但天使卻不可能有情慾。 若果「神的兒子」不是指天使,那麼所指的是什麼?我認為從上文下理的脈絡來看,最可能的解釋是指塞特一族中的男子。當然,這解釋有它本身的難處,因為在剛剛前一個段落中,塞特被稱爲亞當的兒子,而創世記的作者特別強調亞當作為人所蒙的福氣。因此,「人」這稱謂包含有神的祝福這意涵在內,因為人是在萬物中特別蒙福的受造物。相對於「人」的,是他的創造主。 不過,在現在這一個段落中,相對於「人」這族類的,不是創造他們、賜福他們的神,而是「神的兒子們」所屬的族類。在這裏,似乎強調的是兩者跟神的不同關係。「人」的族群似乎強調的是人在被造界中天然的身分,而「神的兒子」強調的是人跟神進入一種比創造-被造更親密的關係中。因此,前者可以指向該隱一族,縱然他們邪惡,但他們在被造界中仍然未致失去他們被造的位份。另一方面,「神的兒子們」則指向塞特一族中的人,因為除了被造的位份外,他們更進入一種與神特殊的敬拜關係中。 若採取這解釋,便立即可以明白為什麼塞特一族會逐漸失去當初的敬虔、為何世界上的罪惡開始逐步失控。歷史的分水嶺是:塞特一族不再重視他們分別為聖的特殊身分,他們不再強調他們和該隱一族之間的分隔。曾幾何時是敬虔的塞特族人,現在只是因為該隱族(一個原本是他們不應與之來往的種族)中的女子貌美,便隨著自己心中的情慾將她們娶來為妻,卻竟然毫不考慮該隱族中可怕的邪惡。就是這種跨越兩個族群的通婚,摧毀了塞特一族分別為聖的敬虔,把整個世界帶入一段罪惡完全失控、泛濫的可怕時代。 這解釋也符合這一段落中對這種通婚產生的後代的描述。大部分被用來描述這些後代的詞彙,都同時可指正、反兩面。而從神對當時情況的評語來看,似乎從負面來理解可能性較高。所以,兩族通婚所產生的第二代,有很多是聲名很大的人(而非身體上的巨人),臭名遠播的是他們的殘暴(而非英武有名)。 神看著這些不幸的歷史發展,祂後悔造人於世上。衪看到的是:再沒有聖潔與邪惡之區分,所有人類均淪落降回到人天然的血氣情慾中而毫無管制,人不再重視、並且丟棄了與神親近的祝福。因此,神不可能繼續勉強和人維持任何特殊的同在關係,因為血氣成為了世上一切人與事的主導原則,人的思想、行動無時無刻都是邪惡的,人是沒有希望了。神開始了審判來臨前的倒數!但祂仍然給予人最後的回轉機會:人仍然有一百二十年的時間可以悔改,這是在洪水來臨前神對人最後的寛容。 這一段上古歷史見證了一個真理:一個屬靈群體必須重視它自己被分別出來的身分,否則它便很快地被世界同化,失去它制衡地上罪惡的功能,反而成為世界邪惡的一部份! 在這一段記錄𥚃出現了一個非常震撼的描述:神「後悔」! 後悔一般所指的,是當人遇上意料之外的負面發展時,他會很苦惱,巴不得能夠回到過去重新作出正確的選擇。因此,後悔必定帶有意料之外的元素,並且很多時都會伴隨著為適應事情新的發展而作出的行動上的改變。 可是,若果在神而言是完全沒有任何意料之外的話,那麼「後悔」應用在神身上時便只包含它一般帶有的情緒意思、及因應事情的改變而作出的新回應。換句話說,當神看到人類歷史的發展,步入了一個不是祂原先計劃中的方向時,祂必須作出相應的回應,祂心中感到的哀傷、難過、及痛心,就是「後悔」這詞所形容的。 我們不要忘記上述所強調的,在神𥚃沒有任何意料之外的事情的。普世人類罪惡的失控,不是事情發展至這地步神才知道。但若果在創世之初祂已經了解到這一日必定會來臨, 而祂仍然決定創造人類、和開始對人類的拯救行動,即是說:祂心中已經準備好將來面對人類多次多方的叛逆時心中將牽引起的悲痛,但祂沒有更改祂創世與拯救的計劃。這反映了祂要拯救所有能拯救的人-包括你與我-的決心,是何等的堅定! 這是一個委身付代價的決心,因為從一開始神便知道縱使普世的罪惡將要發展到滿盈的地步,但是人類仍然是有希望的-在全地全面的敗壞中,仍然存在一個敬虔的家庭-挪亞一家-他將要成為人類能夠被保存、並且能夠步入新的世代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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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虔一族 (創4:25-5:32)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April 26,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April 26, 2017

創4:25-5:32 緊接著該隱後代名錄之後,創世記下一個段落記錄的是塞特一族的後代。創世記作者刻意地把兩族前後並列,是要作出強烈的對比:前者代表叛逆,後者代表敬虔。並且兩段記錄的結構平行:該隱一族中以兩人作代表-該隱和拉麥,塞特一族亦以兩人作代表-塞特和以諾。 正如該隱的行動預視了他的族群的邪惡特質,塞特的出生也開始了另一族群的敬虔氣質。再者,拉麥的狂妄和對善惡的完全漠視,反映了該隱一族叛逆的高峯。相反地,塞特一族開始時敬虔的特質,完全展示在以諾一家與神非常特殊的同行關係上。 塞特 對夏娃來説,塞特的出生是神給予她的一份禮物:塞特代替亞伯的位置,因為該隱殺了他。 明顯地,這是神給予夏娃和亞當的安慰。當然,一個失去了的生命,是不能完全可以由另一個生命替代的。縱使得到塞特這個兒子,亞伯仍然是失去了。可是,在產下新兒子的喜悅中,夏娃的傷痛多少也可得著撫平。這種心靈的安慰是可以想像的:曾幾何時,夏娃與亞當的家庭是熱鬧的,可是,突然之間,亞伯死了,該隱離他們而去,開始他在大地上一生飄流的刑罰。原來好好的一個家庭,一瞬間變成了一個空巢!在這個意義上,夏娃其實是同時失去了兩個兒子!我們可以想像夏娃在這個空盪盪的家之中,她心靈中亦是同樣的空盪、悲哀、和寂寞。塞特的誕生,重新給予夏娃歡笑的理由。 可是,塞特代替的實在不單單是亞伯在夏娃心中的位置,或許更重要的是,塞特代替的是亞伯作為敬䖍者的角色:當亞伯被殺後,從人類的第二代開始,世上只剩下一個邪惡的族群-該隱一族。因此,神須要給予夏娃另一個兒子代替亞伯,作為另一個敬虔族群的開始。 塞特扮演的這個角色是十分清楚的,在創世記第四章末尾記錄的人類承傳名單中可以明確地看到。第一:在人類後代傳承的名單中,被稱為亞當的兒子的是塞特,而非該隱。第二:創世記作者特別強調塞特的「形象樣式」是和亞當相似的,而亞當的「樣式」是神的樣式,是亞當被造時被賦予的,亦是人作為人蒙神特別祝福的原因。因此,繼承神的形象及隨之而來的神對人類普遍祝福的,是塞特及他的一族。 塞特族群的敬虔在他的下一代已經清楚地顯明出來:在塞特的兒子以挪士那一代,人開始求告耶和華神的名。即是説:與神的關係,開始進入一種比較正式的敬拜關係。這與該隱的情況形成強烈對比:該隱流離飄盪在大地上,這刑罰的目的是為要「離開神的面」,但塞特族群追求的卻是親近尋求神的名。 以諾 到了以諾的年代,世界已經逐步地在解體中,塞特一族原來的敬虔特質已經逐漸地在消退。但是從以諾的例子中,我們看到,縱使世界已經步入一條邁向毀滅的不歸路,在一個漸漸失去敬虔的族群中,個人或是一個小小家庭的敬虔仍然是可能的個人決擇。 以諾的兒子瑪土撒拉的名字是帶有神諭意義的。這名字的意思,大概是指他一離去後,某事情便來臨。從本段記載的下文來看,瑪土撒拉去世的一年,便是洪水來臨的時候。因此,這個兒子的命名,是一個啟示事件,預告洪水的審判,警告正在普世急促墮落中的人類必須及時回轉悔改。 明顯地,以諾與神的關係必定十分特殊,神才透過他向普世宣告審判的警告,新約的猶大書也描述以諾為一個處身叛逆世代中為神傳義道的忠誠之人。不過他對將臨審判的宣告,世上竟然沒有任何人相信接受。但神仍然給予普世邪惡叛逆的人類充足的悔改機會:瑪土撒拉是聖經記錄中人類中最長壽的一人,洪水來臨的時間明顯地反映了神的寛容。 在一個普世已經陷入邪惡不信的世代,以諾作出一個決定性的個人決擇:須然整個世界已經失去希望,但是個人的盼望仍然可以擁有-這是一個對個人敬虔的委身。在一個普世人類都選擇離棄神、背叛神的年代,以諾個人的決擇是:他要單單的與神同行! 神的回應是: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後,神便把他接走了。聖經記錄中未經死亡便進入永恆的僅只兩人,而以諾是其中一位。這見証了一項真理:一個人的屬靈決擇是可以完全自主的-最高的敬䖍竟然發生在最邪惡叛逆的世代! 以諾在世的日子相對於與他同代的人是比較短,但是他的敬䖍在他的家庭中仍然留下美好的屬靈傳統。他的兒子瑪土撒拉生下一名兒子,名叫拉麥。但這拉麥不同於該隱一族中那位邪惡的拉麥。這位以諾的孫,繼承了他祖父傳下的家族的屬靈傳統。這位拉麥知道他剛出生的兒子挪亞,將會直接關係到洪水的來臨,但在拉麥的心中,洪水對他來説並不是一件他欲逃避的可怕事件,(事實上,拉麥去世後五年洪水才來臨)相反,他視洪水為對普世罪惡的洗湅。並且,他視他的兒子挪亞為人類的新盼望,在某種意義下將要成為人類從大地上的嘆息勞苦中得安慰和解放的渠道。或許神在挪亞身上的計劃此時仍然未曾向拉麥完全揭示,但拉麥對挪亞將要扮演的歷史角色,似乎從神那裡隱約知道了一些端倪,這顯示與神同行的高尚屬靈傳統在這家族中仍然被保留。 今天處身在一個普遍地敵視基督信仰的世代中,你、我的個人屬靈決擇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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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一族 (創4:1-24)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April 24,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April 25, 2017

創世記4:1-24 創世記第四章主要記錄了一個叛逆族類的開始。這一個段落記載了兩個人物的事蹟:該隱和拉麥-他們對罪惡的態度和他們對神所建立的制度架構的破壞。藉這兩個代表人物,創世記這個段落見証了罪惡在這個叛逆族群中的加劇漫延。 該隱 該隱是人類歴史上第一位謀殺犯,並且他謀殺的動機,只是因為他認為在獻禮物與神這事上丟了面,因而把仇恨轉移到獻禮物得蒙悅納的亞伯身上! 該隱與亞伯兩人同時把禮物帶來獻給神,但為什麼只有亞伯的被神看中、該隱的卻被拒絕?是否是因為神在這件事上不公正,而導致該隱因受委屈而生發最後失控的憤怒? 有些人留意到神喜悅的,不但是獻禮物者,更包括了禮物的本身。兩人帶來的禮物確實是不同的:亞伯獻的是牲畜、該隱獻的是農產品。獻牲畜必定包括宰殺流血,獻農產品卻不會。部分人認為既然人只有藉代替性的流血獻祭才能到達神的面前,因此該隱的禮物不蒙悅納必定是因為他獻的不是流血的祭牲之故。 可是,這個解釋存在兩個問題。首先,歷史發展到這個階段,完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代替性的贖罪觀念已經向人類揭示了。而且,當神不久前為亞當與夏娃用獸皮製造衣服時,主要的原因也似乎純粹是因獸皮比無花果的葉子耐用向已,而非因為以獸皮製作衣服必定涉及宰殺該動物之故。以流血來獻祭贖罪是稍後才向人類啟示的觀念,因此,若以代贖的獻祭觀來解釋該隱和亞伯的事件,是犯了時代錯配的錯誤。 第二,該隱和亞伯帶來的是獻給神的禮物,而非祭物。所有祭物都是獻給神的一種禮物,但是郤不是所有獻給神的禮物都必定是祭物。祭物之為祭物,必須帶有藉祭牲之犧牲而使神、人復和的意義。 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神接納亞伯的、而非該隱的禮物?我想重要的,是神看中的不是單單的禮物之本身。神看中的是「亞伯和他的供物」。即是說,神看重的同時是禮物和獻禮物的人,或者更準確地説:是藉所獻的禮物反映的獻禮物者內心的態度。 從這角度來看,該隱和亞伯兩者的確有很大的分別。亞伯所獻的是他牲畜中頭生的,即是最好的。該隱所獻的是地裏所出產的,卻沒有説是初熟最好的收成。這反映了兩人心態上的分別:亞伯是獻上最好的,該隱獻的只是隨意的選擇。當該隱因為所獻的不蒙悅納而大發脾氣時,神對他的警告也反映了他的內心世界:若該隱行得好,他又怎會不蒙悅納? 在此,神的警告表明了一個人在面對神直接的指責時面臨的危機與轉機。一方面,人在犯錯後面對神的拒絕,這的確是難堪的。人很容易會因自尊受損而更進一步為維護自我尊嚴而拒絕、甚至敵擋神的警告。這就像是被罪纒繞著、一股腦兒的向毀滅直衝進去一樣! 因此,人因犯錯而面對神的拒絕或指責時,不論他的處境有多麽難堪,他仍然必須克服這種因被拒絕而生發出的、對神潛伏的敵意,因為這是他唯一可以從懸崖前回頭的方法。 既然該隱從一開始便沒有真正獻禮物給神的心,那麼他根本不會在乎神是否喜歡他獻的禮物。他的發怒純綷是因為神的拒絕和對他的率直警告使他很丟面、很難堪之故。讓我們停下來想想:只因為面子的問題而遷怒無辜的他人,更竟然動起殺機來!這是何等的可怕!並且這事件竟然發生在人類的第二代之上!罪惡對人性侵蝕的速度,是何等的快速! 更甚者,該隱為著這麽小的事情而謀殺的無辜者,不是一個與他不相關的陌生人,而是他的親弟弟!只在一代之間,家庭中兄弟之間的親情竟然已經蕩然無存至如此地步! 更諷刺的是:在謀殺事件發生後,當神質問該隱亞伯在那裡時,該隱的回答竟然是:「我怎麼知道亞伯在那裡?難道我是看守我的弟弟的嗎!」該隱此説,雖說是一種強詞奪理的狡辯,但卻充份反映了他心㡳𥚃完全不認為作為兄長的,對弟弟有任何看守的責任。 可是,在一個家庭中,難道兄弟之間真的彼此之間沒有任何責任承擔可言?難道家庭中的成員,真的沒有為對方守護支持的責任?在該隱的事件中看到,原本是應該是如同手足般的兄弟親情,竟然瓦解成連陌路人也不會作得出的冷血殘殺! 該隱在神的審判下面對的是什麼刑罰?神並沒有立即施行該隱應受的刑罰-以命償命的死刑!神頒佈的是一種緩刑-在地上完全喪失對大地的管治權。 人原本被造,是帶有神的形象的,即是被賦與創造主的權柄,來管治被造的大地。因此大地順服於人的治理權柄下,服從和支持人的管治。 當亞當與夏娃堕落後,扭曲了的人性已經失去了神聖潔完整的樣式。可是,在人性中仍然殘缺地留存的神之形象,仍然賦與人對被造大地某程度的管治權。大地不再像從前對人類那麼的友善,相反,大地將會變成一個艱難的生活場所。可是,雖然人必須要汗流夾背,但是人仍然可以從地裏得到糊口,即是説:大地在某程度上仍然為人類效勞。 現在,該隱的事件見証了人性被罪惡進一步的侵蝕,在人性中原本仍然殘留的神之形象現在已經差不多蕩然無存。試想想:原本是應該被人管理得一切和諧的大地,現今竟然從該隱手中接受了無辜之人的血!該隱謀殺之罪,汚染了原本應該是人的安息之所的大地!因此,罪惡使該隱完全喪失了對大地的管治權,大地已經不再為該隱效勞。不再像從前亞當的情況,現在無論該隱如何辛勞、如何的汗留夾背,他已經不能再透過耕作從地裏得到養生所需的,他必須在大地上渡過四處流浪覓食的一生。 神為該隱造了一個記號,目的為保護該隱,避免他會遇上他其他的弟妹,為亞伯之受害而向他報仇。 拉麥 在該隱的後代中,創世記特別提名記載其中一位叫拉麥的。可以説,拉麥是該隱一族的典形代表,在他身上,具體化了人類急促墮落的不同層面。 首先,拉麥有兩位妻子。他是人類歷史上第一位破壞了神所設立、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的人。 其次,他那一代見証了人類天資才華的爆炸性發展。拉麥的眾子都是不同技能的始創者。人性縱然已經嚴重地扭曲,但像神一樣,人仍然擁有非常大的原創能力。 可是,第三點是:人類卓越的才華,非旦不能使人回歸賦與他原創能力的創造主那裡,反而促使他更加狂妄、更加遠離神。 沒錯,該隱的記號是為保護他性命而立的,但為什麼神要保護他的性命?因為神要該隱在大地上渡過他流離飄蕩的一生,這是神對該隱所犯的謀殺親弟之罪的刑罰!該隱的記號原是一個羞恥的記號! 可是,這種羞恥感在拉麥心中已經完全不存在!當然拉麥誇口的不是神能夠給予他的任何保護,他誇口的是他自己的能力。「從前該隱需要神保護,但現今我拉麥不需要!從前害該隱的會遭神報應七倍,但現在任何人若想加害於我拉麥,我將要親自向他報應七十七倍!」 在拉麥的心中,該隠的記號已經不再是一個羞恥,而變成單單只是神的保䕶。拉麥狂妄之處,更加反映在他誇口他已經不再需要神保護,他甚至誇口有能力可以向欲加害他的人施以比神要施的更重的報應!換句話說,他已經超越神、可以傲慢地蔑視神! 拉麥-乃該隱一族邪惡的「典範」、墮落的表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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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探故事中的諷刺 (創3:1-24)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April 19,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April 19, 2017

創世記3:1-24 在閱讀有關始祖被試探的敘述時,你有否發現當中存在的多重諷刺情節?諷刺的文學手法所表達的,是事件表面在讀者心中所營造的印象或期待,剛好是事實真相或是其結果的相反。並且,創世記第三章中的試探故事,表達的是一種悲劇式的諷刺,因爲事件出人意外的結局,無論對亞當、夏娃、抑或是全人類而言,都是一個悲劇。 首先,整個試探的事件似乎都指向人在犯罪中的被動角色。那麼,主角是誰?誰應為人類的墮落付上主要責任? 從對試探事件的描述來看,最合情理的答案似乎是蛇。導致夏娃和亞當質疑神的意圖那一段對話,是蛇主動引發的。並且牠的智慧及對智慧的邪惡運用,在伊甸園所有的生物中特別地被分別出來。事實上,在與蛇的交談中,夏娃是被動的,採取主動的是蛇,牠是試探者。 而且,蛇用盡一切方法去打動夏娃對神的信任:牠假意詢問夏娃,神是否禁止他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藉此來混淆神原本是十分清𥇦的禁令。並且,蛇更向夏娃直接控訴神禁令背後的意圖,以一個誣告的動機來混亂神原本善良的動機。 在這眾多因素下,作為讀者,你會覺得夏娃的犯錯是情有可原的嗎?蛇那些半真半假的説話,難道不會混亂人對神旨意的認識嗎?難道夏娃不是蛇整個精心䇿劃的陷阱下的一個受害者嗎?明顯地,夏娃本人也正是這樣想的。當神質問她所作的是什麼事時,夏娃回答的矛頭直接指向蛇,而非她自己。 可是,在神審判的宣佈中,明顯反映了神並不如此看這件試探事件。不錯,蛇作為試探者,牠必須為此付出代價。可是,夏娃的罪責仍然是首要的。真相出人意料地,是夏娃在整個試探過程中,扮演的並不是像表面看似的純粹被動角色,相反,她是整個試探互動過程中的一個積極參與者,因為在不同的地方,均有暗示夏娃心中早已有對神不滿的情緒存在。 蛇的第一個詢問的要點,是把神只針對單一禁樹的命令,放大成包括所有樹木的普遍禁令。若這普遍禁令是真的話,明顯地它是不近情理的,甚至是極端的苛刻!若人被禁止採摘一切樹上的果實,那麼,在伊甸園的場景中,人能夠以何物為糧?這種極度誇張的混淆,除非是夏娃心中早已認定神是不近情理的,否則很難會產生什麼果效。 夏娃的回答似乎也反映了這種隱藏在心中對神的不滿。神的禁令是:不可吃禁樹上的果子。但夏娃卻誇大了這禁令,加上了「連摸也不可」!不錯,夏娃是糾正了蛇詢問中的混淆,可是她本人不是也像蛇一樣,把神原本是針對性的單一禁令,誇大成不合情理的一個命令?因此真相是:夏娃心中早已隱伏對神禁令的批評和不滿,正因如此,蛇的試探策略,是直接針對夏娃的心思、為引起她共鳴而為她「度身製造」的! 另一個諷剌是有關神禁令的動機。蛇對神的控訴是:神要防止人取得像祂一樣能夠分辨善惡的能力。即是說:禁令的動機是自私的,禁止人昇上與神平等的地位,為要維護神自己的優越地位。夏娃的想法似乎也一樣,對她而言,禁果的吸引非旦是它的美麗與可口,更是它能給予人像神一樣能夠分辨善惡的智慧! 奇怪的是,吃了禁果後,夏娃與亞當的眼睛果然是明亮了!他們對惡的認識,果然有了新的一層視野!可是諷剌的是:這種轉變並非是對善惡能夠作獨立的判斷,而是人在善與惡之間的處境中改變了其處身其中的場景。 人從一開始便完全能夠分辨善惡,人認識神,就等於認識善惡的判斷標準,因為神是永恆中惟一的至善本體,祂是一切善的本源與絕對標準。這情況在人吃了禁果後也沒有改變。改變的是人處身其中的處境。從前人是存活在善之中按善的反面定義與理解惡,但現今人是活在惡的實況中主體地經驗惡。禁果的確使人的眼睛明亮了,可是卻不是蛇所應許、夏娃所期待的那種經歷! 而且,縱使蛇把神的動機描繪得多麼的自私,不論夏娃把神想得多麽的不近人情,但事實的真相卻是剛剛相反!神不但沒有懷著任何自私的動機,祂對人的愛,甚至促使祂採取果斷、自我犧牲的救贖行動。神宣稱祂要藉「女人的後裔」粉碎蛇的頭,但蛇卻要傷他的腳跟。這是一個決心付出代價才能成就救贖的無私宣告! 最後,蛇應許、及夏娃期待的是與神同等的位份,但結果是什麼?人不但永遠不可能與神平等,他甚至連他已經擁有的也要失去!在以往的日子中,只有分辨善惡樹是禁樹,生命樹並不是。但是在墮落後,生命樹卻成為了新的禁樹。 生命樹和分辨善惡樹是伊甸園所有樹木中惟獨特別題名的,因為它們帶有象徵含意:前者象徵與神相交的永遠生命,後者象徵神、人本質上不能跨越的位份。倘若人接納他被造的位份,他便可以永遠活在與神相交的生命中。相反,倘若他僭越了人被造的位份,企圖與神平等,他不但不能如願以償,更會失去已經擁有的生命。 發生在伊甸園中的試探事件充滿了諷剌元素,事實上,所有的試探都是一種諷刺:試探者應許的,往往是藉離開神而得到某些益處。可是真相是,離開了眾善的惟一源頭,人怎可能找到任何好處?缺乏善,便只可能是惡及它帶來的捆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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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落、恩典與懲罰 (創3:1-24)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April 18,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April 18, 2017

創世記3:1-24 亞當和夏娃終於在分辨善惡樹的測試下失敗了,但是奇怪的是:他們的眼睛果然明亮了,並且看到從前看不到的實況-赤身露體!這是否表示他們獲得了從前沒有的智慧,現在才懂得分辨善惡,明白到赤身是一樣羞恥的事? 要明白這當中微妙的變化,我們必須回到這個基礎性的原則-在神以外,再沒有任何獨立於祂的善惡標準。因此,人在吃禁果前和吃禁果後,仍然是被規範於同一的和唯一的善惡原則,並且人對善惡的分辨能力並沒有改變。 那麼,到底是什麼改變了?答案是人所處身其中的處境:在犯罪前,人是處身在善的實況中理解什麼是惡,惡是一種認知上的定義,是一種潛在的可能。但在犯罪後,人所處的處境改變了。人現在身處的,不再是善、而是惡的實況。惡已經由一個潛在可能實現成為一種實況。 這好比一個醫生明白毒癮的原理,和一個癮君子身處毒癮苦海之中之間的分別。對毒癮的認知:前者的是客體化的、知識性的、後者的卻是主體化的、經驗性的。 叛逆首先帶來的,是羞恥。羞恥的心理產生了一種強烈的慾求:隱藏!就好像一個人在犯了罪後,縱使所犯的罪是暗中作的、沒有人知道的,但他仍然會逃避與其他人的眼目接觸,害怕被別人察覺到任何異狀,心中強烈渴望的,是隱藏在千千萬萬正常的人之中! 因此,犯罪前人處身在善的實況中,他看到的是一個能夠反映神榮美的創造-人美麗的軀體。在完全沒有隠藏的慾求下,這個軀體是完美的、並沒有什麼缺欠。但是犯罪後,人處身在惡的實況中,他忽然察覺到這個軀體竟然是赤條條的,因為在犯罪帶來的強烈羞恥下,他突然發覺到這軀體上,並沒有任何東西讓他可以隱藏自己-這是一個沒有任何遮掩、赤祼祼的軀體!因此,由羞恥而來的隱藏慾求,使人對自己軀體的觀感,也產生了強烈的變化。 墮落故事中的第二個主題,是罪的性質。既然「善」的性質是指被造物在被造界中發揮其被造的功能,那麼,惡便是被造物把其被賦予的功能,發揮在錯誤的用途上。換句話說,惡不會有自己獨立的本質,惡永遠只能依附於善之上,因為惡是善的一種扭曲。 在亞當、夏娃回應神質問的對答上,惡的這種性質充份反映出來。 神質問亞當:「你是否吃了我禁止你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這問題需要的回答其實非常簡單:只需要一個簡單的「是」,並且懇求寛恕。神質問夏娃:「妳作的是什麼事」?這問題需要的回答也非常簡單:坦白承認她竟然不信創造她的神,卻把信任誤放在蛇之上,並且懇求寛恕。 可是,亞當和夏娃卻是如何回答神的質問呢?他們有沒有迴避了神的問題呢?沒有!亞當與夏娃均承認了他們確實是吃了禁果。他們是否揑造事實來逃避責任呢?沒有!他們所説的每一句說話,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可是,這正正就是罪的可怕:正如惡是善的誤用、罪就是對真理(真相)的扭曲!亞當與夏娃並沒有説謊,他們所説的都是事實。可是,透過對事實中不同要素的不同強調,亞當與夏娃扭曲了事件的意義。 神要求亞當的,是他承認犯錯的責任。但亞當在他的回答中,卻透過強調事件中的某些元素,而把責任轉移到別人身上-「祢造給我的女人」!亞當確實犯錯,但是責任是在給他禁果吃的女人、和創造女人給他的神身上!亞當卻毫不提及他自決的責任。同樣地,夏娃也把責任轉移到引誘她的蛇之上。 在這𥚃,罪可怕的真相被充分揭露出來:透過對事實的扭曲,人企圖逃避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並且把事實真相濫用在一個邪惡的用途上:合理化錯誤的決擇與行為。並且,在這𥚃,我們更看到惡的本相-就是被造功能的扭曲以及被造關係的破壞:夫妻關係按創造主的旨意,原是「二人成為一體」的最深聯合,但現在看到的,卻是為求自保,而出賣原本是應該為其捨己的那位最親密的伴侶! 這個敘述段落中的第三個重點:是罪的現世性後果。不錯!神是慈愛、願意寬恕的,並且祂也確實立即宣佈了救贖的出路。對夏娃,神宣告「女人後裔」的應許。女人在人類始祖墮落的經過中佔上關鍵角色,她的罪責是無可推諉的。可是,在人類得贖的未來,女人卻同樣擔當一個關鍵角色!救贖者並不是由天超然地降臨,相反地,他被稱為「女人的後裔」,是透過女性生育繁殖下,將來要出生的人類中的一位成員。因此,作為女性天職的生育,竟然被賦予了間接的救贖意涵! 可是,罪債雖然可以被赦免,但罪在地上仍然遺留下一些後果,或許這是對人犯罪的現世性懲罰。「女人的後裔」這應許預設了女性生育的天職,但神卻宣佈了要加增女性生育的苦楚。因此,在應許的盼望中混合了痛苦與代價,這反映了神在慈愛中的公義本性。 神對亞當也宣佈了現世性的懲罰。男性的天職原是要養家活兒,但現在維持生計已經變成一項困難重重的責任-人要汗流夾背才能從地裏得到糊口的。可是,在痛苦之中神同時宣佈釋放-就是死亡!在「女人後裔」應許的背景下,肉身的死亡不再只是一種懲罰,它同時是一種恩典,因為它標示了人在世上勞苦的終結。到了「麈歸塵、土歸土」的一日,人的靈魂將在救贖的應許下得生,而人的身體將從世上的嘆息中得到釋放。 神既然是永恆中不可分割的獨一真神,祂慈愛與公義的本性也是不可分的。我們必須要知道:人的罪雖然可以被赦免,但罪的後果,有些時候是會伴隨我們一生之久,成為我們活在世上時的一種無法逃避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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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與女 (創2:4-25)

聖經主題之旅 (设简体转换) Posted on April 15, 2017 by Vincent Chow (周健翔)April 15, 2017

創世記2:4-25 我經常在想:當神把夏娃帶到亞當的跟前,就是世上第一個男人第一次遇上世上第一個女人時,他心中是怎麼樣的一個感覺? 用「孤獨」來形容亞當從前的生活或許是有點誇張,不過他獨居的日子總是有點欠缺了什麼的感覺。要不然,神便不會説「那人獨居不好」,所以要為他造一個配偶。 我想在亞當的心中,他大概不十分清楚他所欠缺的是什麼。相反,他心中只感到不知明的空虛和連他自己也不明白的渴求。不錯,他和造他的創造主之間有著無阻隔的相交,但他心中檬糊的空洞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在為萬物定名的工作中,他似乎隱約地懷著一份濛濃的期待,但大地上被他管治的生物中,沒有任何一個能夠給予他期待中的滿足。 一個真理在這𥚃清楚地顯明了出來:雖然人是被創造於一個安息的處境中,但安息和滿足卻不能在獨存中實現。相反,人性的完整必須在相交中才能得到補足和成全。並且需要的是相同族類的相交:與創造主的相交能夠滿足人生命意義的需求,與被造萬物的相交能夠建立存在使命之目的,但惟獨與同為人的另一位格者相交,人性才能在互相的補足中得到成全。為什麼?因為人是被創造為一種群居的存活者,並且在人性的深處存在著本質性對相交的渴求。 我認為這種人性上的相互依賴之特性,正是創造主永恆存在的形態之充份反映。正如神格中的任何一位都是完整神性的永恆存有,同樣地,任何一個獨立的人也是本質完整的被造存活。可是,另一方面,神格中的每一位卻必須在和另外兩位的關係中被定義,例如「父」是「子」的父,「子」也只是「父」的子。並且神格中整全的屬性亦必須在內存的相交中永恆地實現,例如神之「愛」的本體屬性預設了永恆中愛的付出者和接受者,因此神格內的多重位格是永恆的一個必然實況。同樣地,既然被造的人性中存在著神性的類比,因此這種在相互關係中實現完整性的特質,也存在於人性的存在形態中。 總括來說,和神性的奧秘相似,人性的特質亦是一個吊詭:人既是完整獨立的個體,但另一方面,他卻只能在與另一同質的個體之相交中實現他潛在的完整性。 我想這便是對亞當心中濛糊期待的形上解説。然而,從浪漫一點的角度來看,當這個隱約的、無質的輕,在與夏娃相遇的一刻中,落實凝結成存活中滿足的質感時,那是一個怎麼樣的情況? 這讓我想起青年的我,當第一次遇上我初戀的女孩時的一刻。在此之前我不清楚我的生命中缺少了什麼,我沒有任何對女孩子固定的期望,我只感覺到生活中有時難以忍受的「輕」,生命沒有太多的重量,雖然談不上「孤單」那麼嚴重,但靈魂深處卻存在總是捉摸不定的一種空洞感覺。 但在遇上「她」的那一刻,一切都不同了。存在的本身忽然變得很有落實感,生命在剎那之間變得有了重量,存活成為了一種滿足。在她甜甜的微笑中,我體驗到人性在彼此補足中成為完整,整個心靈溶化在被接納和被需要的柔情中。我想這也是亞當在那一刻的心情:從前他不知道他的問題是什麼,但現今他卻清𥇦地了解到夏娃就是他無名問題的解答,所以他可以很深情地稱她為他「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因為在最深的契合中,他們兩人的生命聯合為一,實現了被造人性中潛藏的完整性。 我經常在想:為什麼在人心靈的深處,竟然存在一個連創造主自己也難以填滿的空洞?我想這可能和神、人兩者位份的懸殊有關。 神是無限的超越與無窮的聖潔,無論人的生命質素如何的高尚,在神完全傾倒的愛之下,作為接受者,人總難免是不配的。不錯,人的價值在神絕對的接納中被確立了,但這種肯定,與其說是反映了人性內存的本然價值,不如說是顯明了神無條件的恩典。同樣地,人本身並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補足神的「虧缺」,因為神根本沒有任何缺欠,祂是完全自足的。人無論獻上任何事物給神,固然都是人原本應有的感恩舉動,但歸根究底,這種人、神之間的愛之相交,仍然是超越的神的降卑行動。 但是,當一個人和另外一個與他位份一樣的個體相交時,便沒有這種不配的情況。亞當能夠接受並享受夏娃的愛而完全沒有任何不配的感覺,並且他能夠為夏娃付出他的愛,他也知道夏娃真正的需要他的愛。這種能夠被需要、能夠去愛,或是能夠在平等的地位上去接受愛,只有在位份相同的個體之間才能發生。 除了為實現亞當潛藏的完整人性,夏娃的被造也為著一個功能上的目的:就是成為亞當執行神交付他的使命的助手。 亞當領受的使命是代表神在地上管理一切受造物,而夏娃是他在這工作上的助手。一方面,亞當固然擔上一個帶領的角色,因為這個使命是神直接交托他的,因此他是主要的受托者,需要為交托的責任負責,而夏娃只是擔當一個恊助的角色。可是另一方面,夏娃的出現也突出了亞當沒有能力獨自承擔這個責任這事實,因此他需要一個幫手。在此,在兩性的關係中,作為男性的亞當是頭,但卻是一個有限制和需要女性/夏娃補足的頭。 因此,在履行神的召命上,男與女是一個行動的整體,在一個婚姻關係中,沒有妻子的參與和支持,丈夫一般很難有效地行出神的召命。 可是,諷刺的是,原應協助亞當執行神的召命的夏娃,非旦在她這根本的責任上失職,更反而成為促成亞當墮落的一個導因。當然,亞當的叛逆是他自己獨立的決定,他仍然需要為此向神負責,但夏娃扮演的角色之轉移,卻的確充份揭示了罪的特性:就是對原初創造之秩序和功能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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